2015年4月14日 星期二

有感

(15-4) 想寫點什麼,來了, 結果發現很久沒有來過, 看到過往的post...心酸;已記不起原本想要寫些什麼了。 好吧, 就說點關於這些的... 如果一個人讓你感到卑微,那,離開,不就解決了嗎? 我突然在想:就是因為對方委屈了你, 你也不走,對方才會對你更予取予求, 成了你的指揮。你自己也要為此負上責任。這是個惡性循環。 真的, 你沒有辦法把他對你的觀感改變,你怎樣也拿他沒有辦法; 他有權選擇對你不好, 你也有權選擇離開這個對你不好的他。 有些事, 自找的。 有些事, 明知的。 對他真的很失望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