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1月30日 星期日

分手後感

(1-12) 我知我知, 但直至今天, 我仍然hold不停要想啊想...來,又讓我來面對真實的自己: 其實我唔想分手, 但我知唔分唔得. 但什麼為之唔分唔得呢? 由9月以來, 數唔清次數既大小吵, 有4-5之我話要分手. 其實你明我想唔想分,我係唔想. 點解?我綜合過幾個原因: 1. 我好中意佢; 2. 我習慣左佢,eg. 每晚有佢陪我依飯, 有人陪; 3.由2衍生出對佢既依賴; 4.寂寞,想有人陪; 5.有人照顧下我食野方面. 但係, 由第一日起,我就知呢d野唔足彌補其他方面既野: 1. 佢有女朋友,我係第三者: 其實我真係唔介意佢有女朋友, provided that佢對我好對我都認真(可能你會講:佢有得女朋友又同你一齊就唔係認真架啦~ well, this is wrong. 我既意思係佢真心對我好. 好似九把刀咁, 你睇得出佢係真心中意周羽亭, 雖然佢最後揀既係女朋友, 但你會感覺到佢真心愛過周羽亭,同埋佢有真心俾過一d時間佢同佢有美好既回憶.),但係,我唔覺得佢有真心對我.好多時候,我會覺得,佢只係當我係一個用黎陪佢既人,即係話,he dosent care whether there"s something nice or happy moments between us. 因為,佢唔重視我呢個人. 或者,你可以話呢個係我主觀覺得,但點解我會咁覺得,係因為佢做出黎既野令人有呢個感受. (2-12) 或許人與人之間相處的最大問題是當兩個人一起久了, 便會忘卻對方的好.

2014年11月23日 星期日

很久沒有登入了。突然覺得有必要寫些什麼, 便回來逛逛, 看到自己約半年前寫的日記, 又泛起陣陣漣漪。 (24-11) 今天11月24日. 可能會說得雜亂無章, 但總算可以把心情記下: 终究我們還是分開了.我知道我不應該再回想, 誰錯誰對也好, 已經不重要了...雖然好像是欺騙自己...是的, 不是真的完全無關痛癢.如果連在自家blog上也不能好好坦蕩面對自己內心最真實的情感, 為什麼要來記下它呢? 很精神分裂,對吧? (26-11)我唔需要任何人丈我點做, 好憎聽到個d '唔好諗喇, 唔好諗咁多!' 唔係要唔諗, 唔諗只係抑壓住, 同埋, 我只係想有個人聽下我講野, 唔係要你黎鬧佢點點點唔好. 或者我依家應該點點點. 我就係聽得太多你地講既應該點點點, 結果攪成咁.其實, 一段關, 或者真係無岩定錯. 好多野只有當時人兩個知道, 但係, 從是但一方片面講出既事實其實亦都未必係事實, 只係任一方對情件既主觀了解同想法. 老實講, 我係唔想分開, 咩都好, 只係理智上同情緒上話我知唔應該同呢個人一齊. 但我其實係中意佢同埋佢對我好個陣我係好開心既. 咁當然,因為某d野亦令我好唔開心. 而係衡量過開心與唔開心後, 又好似分開比較好. 係好矛盾, 係好矛盾. 呢一刻,我只係知道, 我唔需要有任何人黎話我知我應該點做. (29-11) 分手後,其實真的沒必要問對方'到底有沒有愛過我?',因為, 答案一早已從對方的行為找到了. 你問他, 你覺得他會如實答你嗎? 如果你覺得你有愛過你, 你又需要問嗎?就是因為他的行為不能讓你感到被愛或被重視, 你才需要開口問,想要從他口中得出一個自己明知是假的答案好來安撫心靈. 再者, 都分手了, 有沒有愛過還重要嗎?如果他愛你, 你們也不用走到分手這一步了吧! 愛自己多一點啦. 說很容易, 做來很難. 第一步首先要好好保重照顧自己.